各系(部)、处(室):
接乐山市财政局的通知,从2010年1月起增加全院在职教职工(含聘用合同制和离岗位待退)的津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调整的津补贴标准中包含了原ky75开元发放的生活补贴82.5元。故从2010年1月起,ky75开元不再单独发放82.5元的生活补贴(在职人员已发2010年1月,聘用合同制人员已发2010年1-3月)。
二、 执行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 执行标准:各位职工请到系(部)、处(室)办公室查看。
四、 发放方式:从2010年4月进入职工的工资系统一并发放;1月至3月的津补贴,在职人员抵扣2010年1月已发放的82.5元;聘用合同制人员抵扣2010年1-3月已发放的82.5元。补发1-3月增加的津补贴由计财处单独造表,请教职员工查收。
特此通知
ky75开元人事处
二O一O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