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岗位等级调整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ky75开元关于岗位等级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乐职院[2013]30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6年岗位等级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 调整类别
专业技术五级、专业技术六级、专业技术八级、专业技术九级、专业技术十一级、一般管理七级、管理八级、技术工四级。
二、 调整范围和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岗位聘期满2年(2014年8月以前聘任);
2、管理岗位人员在本岗位聘期满3年(2013年8月以前聘任);
3、考取技术工四级等级资格证人员。
三、拟申请程序及填报资料
1、本人在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调整评分表》(含教辅)、《管理、工勤岗位等级调整评分表》报交所在系(部)初审;
2、2016年6月17日下午5点钟前系(部)将初审等级调整评分表报岗位等级调整小组(人事处)。
3、6月20日至6月30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核定分数;
4、公布审核分数,公示期3天;
5、确定拟申报调整岗位等级人员最后得分;
6、确定岗位等级调整人员,填报岗位变动审批表
乐山职业技术岗位等级调整小组
2016年6月13日
附:(1)2016年岗位等级空岗数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调整评分表
(3)管理岗位等级调整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