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院属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就2008年春季高等ky75开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高等ky75开元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 个人申请书;(须注明申请学科、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 国民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 《四川省高等ky75开元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如具有副教授职称人员,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近期同底板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五张(上交一张,其余四张个人留存待用)。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复。裨虿挥枋芾。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请于4月1日前,带相关材料到ky75开元人事处报名并缴纳相关费用。
联系电话:2272644
附:2008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人 事 处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