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切实做好2018年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现将2018年教师暑期社会实践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系部根据制定的“五年一周期”专业课教师企业顶岗轮训计划,选派教师到相应企业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实践项目由各系部具体落实。
2.公共课程教师除可以参加本专业企业顶岗实践外,还可以选择参加学工部组织的暑假社会实践、学生社团活动、社会服务、专业调研、技术培训等。公共课程教师参加学工部组织的社会实践,需由教师本人先提出申请,经学工部审核通过后统一协调安排。
3.ky75开元鼓励系部尽可能安排教师在乐山市内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教师应到已签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合作框架协议的单位开展社会实践。其中,医护类和药学类教师根据需要到医院实践的,原则上实践单位级别不低于三级乙等。期间,各系、督导处等部门将对教师到岗情况、具体实习表现等进行不定期检查。
4.教师社会实践申请表及系部计划汇总表经系部初审后交人事处审核确认,最终名单由人事处反馈到各系(部)。
5.教师社会实践考核由各系部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后报人事处备案。
6.请各系部将教师参加社会实践计划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和教师社会实践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2018年7月9日前报送人事处。
7.社会实践结束后需填写教师社会实践考核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交人事处。
附件:
1.ky75开元教师社会实践(顶岗)申请表
2.ky75开元教师参加社会实践计划汇总表
3.ky75开元教师社会实践(顶岗)考核表
人事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