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乐山味道饮食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中心是经乐山市社科联批准成立的乐山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挂靠ky75开元。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范围:本中心课题面向省内外具有饮食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力量的研究机构、学术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对象: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如无中级职称者,需要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鼓励以团队为单位申报课题,重点项目鼓励多个单位组织联合申报。但同一课题负责人或以单位名义申报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申报要求及办法
(一)本中心《课题申报指南》所列出的申报项目,是对课题研究的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的提示,申请人在申报课题时应重点参照。申报人可以直接选用本指南中明确列出的课题,也可以将相关课题进一步分解细化,设立针对性更强的具体课题,还可以在本课题指南所规定的范围之内,根据自己的研究特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相应的课题名称。
(二)本年度课题分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与自筹经费项目三类。请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书时注意勾选相应的课题类别,以及填写是否接受评审类别的调整。重点项目须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新的高度、居于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力求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申报者要遵守国家有关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课题。课题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研究,并取消课题申报人五年内申报本中心课题的资格。
(四)课题申报者应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4)。
(五)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要求在1年内完成。
(六)在研究任务完成后可以提前结题,提前结题时间不得超过总研究周期的1/3。
(七)所需材料:
1.《乐山味道饮食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份。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申报书与活页分别装订,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以单位名义汇总邮寄至乐山味道饮食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中心,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版,打包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词注明“2024年项目申报+项目类别(从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等三类中选一类)+申报者单位+申报者姓名”。
(八)申报日期:本年度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截至日期为2024年12月15日(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
三、成果验收与结题要求
(一)最终成果须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非项目组成员的成果不得用于项目结题。
(二)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课题成果必须标明“乐山味道饮食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中心XXXX课题研究成果,项目编号:XXXX”字样,且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项目组成员。
(三)所有成果结题时需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结题报告,内容须包括现状、问题和对策。除此之外,还需达到以下要求:
1.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提交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2篇国内外公开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专著1部;
(2)提交1篇中文期刊论文和1篇被市厅级及以上领导签批的5000字以上调研报告;
(3)提交1篇10000字以上研究报告和1份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签批的决策咨询报告。
2.一般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满足重点项目结题要求;
(2)提交1篇国内外公开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国家一类新闻媒体(网络文化成果)不低于1500字理论文章;
(3)提交1篇市厅级及以上领导签批的5000字以上研究报告。
3.自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满足一般项目结题要求;
(2)提交1篇国内外公开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1篇省级新闻媒体(网络文化成果)不低于1500字理论文章;
(3)提交1篇市厅级及以上领导签批的3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
(四)所有结项成果须保证原创,不得抄袭现成文化资料或盗用他人学术成果,如出现学术不端问题,自行负责。
(五)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须在3000字及以上,中文期刊论文成果应进入知网、维普、万方数据库检索,外文期刊论文应提供正规检索机构开具的检索报告。
(六)提交结题材料以后,由中心学术委员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结题材料的具体质量及文字查重情况,决定是否准予结题以及结题的档次。
(七)所有结题资料需按以下要求装订。所有课题结题资料应以结题资料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封面内容包括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及姓名、课题起止时间。其中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1.结题资料目录;2.课题申报表;3.课题立项通知;4.课题研究报告;5.课题结题申请表(1式3份);6.课题研究成果(著作提交原件1部、论文提交复印件1份,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7.课题结题报送汇总表。
四、经费拨付方式和时限
(一)所有立项课题经费采取结题后补助资金形式下达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重点项目资助额度5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3000元/项,自筹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己承担),课题负责人按照所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相关办法申领。结题不通过者,经费不予支付。
(二)本中心立项课题均需按照课题立项规定的时限结题,不受理延期结题申请。
五、联络方式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3551121590
电子邮箱:2644435733@q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ky75开元1号教研楼207室(邮编:6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