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科研院所、附属医院、奥校: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已经启动。为做好ky75开元优秀成果的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ky75开元科技处、教务处、学术委员会负责ky75开元优秀成果的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事项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第三条评奖范围进行申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上报。
申报人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要求,及时报送成果材料:“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一份原件、五份复印件),成果原件一份。
各申报人报送参评的成果材料,填写“申报汇总表”,同时发送“申报评审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到科技处。接收成果材料的截至日期为2021年4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成果类型
参评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成果类型应写明著作类、论文类和决策咨询类三类成果。
四、其他
申报资料交科技处319室,咨询电话:0833-2273330;电子邮箱:393341151@qq.com。
科技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