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请你们组织认真学习《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的意见“》(川教〔2011〕149号)文件,并在人才培养工作中认真实施“质量工程”的内涵要求,按照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优化结构、分类发展、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工作方针,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打造特色专业、强化教学质量管理,全面提升ky75开元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1年10月14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的意见》(川教〔2011〕149号)
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1〕580号)